2012年8月3日 星期五

[轉帖]消防隊的責任




Wei Kang Robert Hung 寫於 2012年8月2日 12:39 ·

原文:http://www.facebook.com/notes/wei-kang-robert-hung/%E6%B6%88%E9%98%B2%E9%9A%8A%E7%9A%84%E8%B2%AC%E4%BB%BB/10151012246315966


因為數字台的記者一句話。「路樹倒塌,消防隊來不及清理」


讓我想到在曼城消防局派遣中心的事情,


消防隊的責任是什麼?
雖然消防法寫了有 預防火災、搶救災害、緊急救護。
但,這三個攏統的辭彙,實在沒有把工作內容說明清楚。


消防隊員的工作,
不是在預防火災的發生,也不是在搶救災害本身。
而是在 預防會造成人命損傷的火災,
搶救在 災害當中有危險的人員。


因此,在沒有其他人命會受到損害的現場,
可能會看到消防隊員放棄直接進攻火點,
是因為逝者已矣、來者可追的思想。
透過火場周邊的防護,可以保存更多的人命 與 不必要的損失。


知道嗎??
就算是在搶救火災的現場,消防隊還是透過防護水線
在做預防火災擴大的事情。
別把在做周邊防護的水線當成是無用水線了....
打火,不是只把火滅了就算... 


消防隊員都知道,人命優先。
但是是誰的人命優先?
是受難者?
還是自己?


我在這裡要很直接的說:「是自己!」


如果我連自己都保護不了,我怎麼去救那個不知道還有沒有救的人呢?


曼城消防隊也處理動物救援
但是,他們只負責 有人命搶救需求的動物救援。
不負責沒有人命搶救需求的動物救援。
沒有人命威脅的,就交給動物救援團體來作。


同理,路樹傾倒,應該是由 公園路燈管理處的人來清理
斷枝應該是事後由清潔隊來清理。
怎麼樣都輪不到消防隊。


把消防的人力,放在搶救人命上面吧!


別讓台灣的消防隊員的體力,放在這些無意義的事情上!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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